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的性质是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属于公办性质的大学。具体说明如下:
合作背景:
该校由香港城市大学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及东莞理工学院共同举办,是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的重要项目,得到两地政府支持。
办学性质:
非民办:学校主要资金来源于政府投入和合作方支持,学费标准参照内地公办高校,远低于民办院校。
非完全公办:虽具公办特征,但因其跨境合作的特殊性,更准确归类为“内地与香港合作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教育机构”(类似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法律依据:
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这类机构享有一定自主权,但需符合国家教育政策,招生计划纳入全国统一安排,学历受教育部认可。
类似案例:
与UIC(北师港浸大)、港中大(深圳)等性质相同,均属合作办学,但因其公立背景和公益导向,通常被视同公办院校对待。
总结:香港城市大学(东莞)虽为合作办学,但本质上属于公办性质,学生可享受与内地公办高校同等的政策待遇(如奖学金、学历认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