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主要面向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如听障、视障、智力障碍、自闭症等),通常不设普通中考分数线要求。入学主要依据学生的残疾类型、程度、生活自理能力等综合评估,具体要点如下:
入学基本条件
招生对象
持有清远市户籍或符合当地随迁子女政策的适龄儿童(一般为6-15岁)。
学生需具备残疾证(如视力、听力、智力残疾等)或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评估流程
学校会对学生进行能力评估(如认知、沟通、生活自理等),判断是否适合在校接受教育。
部分学校可能要求家长陪同参与面试或试读环节。
报名所需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学生及监护人)
残疾证明或医学诊断报告
疫苗接种证明、体检报告
居住证(非本地户籍需提供)
注意事项
学位限制
特殊教育学校通常根据残障类型分班教学,学位有限,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局或学校招生办。
转介机制
若学生残障程度较轻,部分区县会建议优先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享受融合教育支持。
年龄政策
部分学校接收年龄较大的学生,但需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年龄要求(个别学校设职高部)。
联系方式
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环城西路田龙社区
建议直接联系学校或当地教育局特殊教育科,获取具体招生简章和流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