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针对随迁子女(非广州户籍学生)的招生政策,通常遵循广东省及广州市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招生对象
随迁子女: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广州工作或居住,但学生本人户籍不在广州市的适龄学生。
应届初中毕业生:需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并参加中考。
二、报考条件
根据广州市中考政策,随迁子女报考需满足以下条件(以最新年度政策为准):
居住证:父母一方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在广州办理居住登记满1年)。
社保:父母一方在广州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累计满3年(截至中考当年8月31日)。
合法稳定住所: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或单位宿舍证明等。
合法稳定职业:父母一方在广州有合法工作,并提供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证明。
三、录取政策
招生计划: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单列,与户籍生分开录取,具体名额由学校公布。
录取分数线:随迁子女的录取分数线可能高于户籍生,具体因专业和年度而异。
志愿填报:需通过广州市中考服务平台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者可报考该校。
四、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学生户口簿、身份证;
父母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
初中毕业证或在校证明;
中考成绩单;
合法住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五、其他说明
政策变动:具体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关注广州市教育局或学校官网的最新通知。
咨询方式:可直接联系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招生办(电话:020-XXXXXXX)或访问官网查询。
六、注意事项
提前准备材料,确保符合条件;
关注中考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3-4月);
部分热门专业竞争激烈,建议合理填报志愿。
如需更详细信息,建议直接向学校或广州市教育局咨询,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