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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随迁子女政策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随迁子女政策(图1)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针对随迁子女(非广州户籍学生)的招生政策,通常遵循广州市教育局和天河区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主要政策要点和注意事项,供参考:

一、报考条件

学籍要求

随迁子女需在广州市初中学校连续3年完整学籍(即从初一至初三均在广州就读)。

居住证要求

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且在天河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社保或就业要求

父母一方在广州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累计满3年,或在天河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需提供就业证明)。

其他要求

符合广州市中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州市统一中考。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

招生名额

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单列,通常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的8%-18%(具体比例以当年政策为准)。

录取分数线

随迁子女的录取分数线可能高于户籍生,具体分差因专业和年度而异。

志愿填报

需在中考志愿中填报天河职业高级中学,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招生批次。

三、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学生身份证、户口簿;

父母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或就业证明;

学籍证明(由初中学校出具);

合法住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四、注意事项

政策时效性

以上条件以广州市教育局及天河区当年发布的《中考招生方案》为准,建议提前关注官方通知(如“广州招考网”或天河区教育局官网)。

咨询渠道

学校招生办:020-XXXXXXXX(建议直接联系学校获取最新信息);

天河区教育局官网或广州市招考办官网。

时间节点

中考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3月,材料审核需提前准备。

五、其他途径

若不符合随迁子女政策,可考虑:

报读民办中职学校;

回户籍地参加中考,或通过异地高考政策升学。

建议尽早与学校或教育局沟通,确保材料齐全、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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