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接收非广东户籍学生的政策如下,需满足以下条件并完成相应流程:
一、基本条件
居住证要求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珠海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实际居住证明
提供在珠海市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房产证、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街道居住证明等)。
社保或纳税证明
父母一方在珠海市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或纳税证明),需提供缴费记录。
二、申请流程
评估与报名
评估:联系学校或珠海市残联,安排学生进行入学能力评估(需携带既往医疗或特教评估报告)。
报名:每年5-6月关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或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按要求提交材料(户籍证明、居住证、评估报告等)。
材料审核
通过初审后,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优先保障珠海户籍学生,剩余学位开放给符合条件的非户籍生。
录取通知
7-8月发放录取结果,按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三、费用说明
公办性质:免学费,仅收取少量学杂费(如伙食费、校服费等)。
其他费用:个别康复训练项目可能需自费,具体咨询学校。
四、注意事项
学位紧张:非户籍生录取比例有限,建议提前准备并咨询珠海市教育局(0756-2121314)或学校(0756-3953090)。
政策更新:每年政策可能微调,务必以当年官方发布为准。
五、其他途径
若不符合公办入学条件,可考虑珠海或周边城市的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如珠海市斗门区特殊教育学校等),部分机构接收非户籍生,但费用较高。
建议尽早与学校或教育局联系,确保材料齐全并了解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