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针对随迁子女(非广州户籍学生)的招生政策,通常遵循广东省及广州市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教育部门的年度招生文件执行。以下是主要政策要点和注意事项: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基本要求
随迁子女需在广州市初中学校连续3年完整学籍(应届毕业生)。
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需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或广州户籍),且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中考报名资格
需通过广州市中考报名审核,符合“两个有”条件(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持有居住证)。
部分专业可能对户籍有特殊要求,需具体咨询学校。
二、录取政策
中考统一录取
随迁子女与户籍生同批次录取,但部分专业可能设定户籍比例限制(如不超过招生计划的8%-15%)。
录取分数线可能高于户籍生,具体因当年报考情况而定。
学前教育专业
幼儿师范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通常竞争激烈,建议提前关注学校官网或咨询招生办,了解是否有额外面试或技能测试要求。
三、所需材料
报名时通常需提供:
父母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满3年)、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
学生学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中考成绩单及志愿填报凭证。
四、注意事项
政策时效性
每年政策可能微调,务必以当年广州市教育局发布的《中考招生细则》或学校官方通知为准。
提前咨询
建议直接联系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20-XXXXXXX)或访问官网,获取最新招生简章。
备选方案
若不符合随迁子女政策,可考虑广东省内其他中职学校或民办幼儿师范类学校。
如需进一步协助,可提供更具体的信息(如学生当前年级、户籍地等),以便定向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