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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职业技术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作为广东省的一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其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招生政策主要依据广东省和揭阳市的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是针对随迁子女报读的一般性政策说明,供参考:

一、招生对象

随迁子女定义

指非揭阳市户籍(或非普宁市户籍)、随父母在本地居住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基本条件

完成初中阶段教育(应届或往届初中毕业生)。

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普宁市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持有相关证明材料(如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等)。

二、报名材料

随迁子女报名通常需提供以下材料(具体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身份证明:学生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明:父母一方在普宁市的居住证(或暂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工作证明:父母一方在普宁市的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记录等)。

学历证明:初中毕业证书或应届毕业生证明。

其他材料:如积分入学所需材料(若当地实行积分政策)。

三、录取政策

同等录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按中考成绩或学校自主招生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免学费政策: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如农村户籍、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可申请减免学费。

积分入学:部分区域可能实行积分入学制度,需根据父母社保、居住年限、职业技能等情况累计积分。

四、注意事项

及时咨询:每年政策可能有调整,建议提前联系学校招生办(0663-XXX-XXXX)或普宁市教育局获取最新文件。

报名时间:关注学校官网或公众号发布的招生简章,通常每年4-7月开放报名。

材料真实性: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可能影响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0663-XXX-XXXX(请核实最新号码)

地址:广东省普宁市燎原街道职校路1号

官网/公众号:搜索“普宁职业技术学校”获取官方信息。

建议家长尽早准备相关材料,并密切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年度招生政策,以确保顺利报考。如需进一步帮助,可直接联系学校或当地教育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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