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针对随迁子女(非广州户籍学生)的招生政策,通常遵循广州市教育局及广东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执行。以下是主要政策要点和注意事项:
一、招生对象
基本条件:
学生须为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随迁子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广州市持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花都区优先);
父母一方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居住证;
学生本人在广州市初中学校有完整3年学籍。
特殊群体:
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可通过花都区积分制入学申请公办中职学位。
二、报名材料
随迁子女报名时需额外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及学生的户口簿、身份证;
广州市居住证(父母一方或双方);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记录等);
初中毕业证或学籍证明。
三、录取政策
录取方式:
与本地户籍学生统一通过中考填报志愿,按成绩择优录取。
部分专业可能对随迁子女有单独招生计划,需关注学校或教育局公告。
优惠政策:
符合“双满三年”条件(即学生广州初中3年学籍+父母一方广州3年居住证及社保)的随迁子女,可与户籍生同等录取。
农村户口或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
四、费用与资助
学费标准与本地生相同,公办中职免学费(艺术类等特殊专业除外);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
五、注意事项
时间节点:
每年4-5月关注广州市招考网或花都区教育局发布的随迁子女升学细则;
积分入学申请通常在3-4月进行。
咨询渠道:
学校招生办:020-3689XXXX(具体电话以官网为准);
花都区教育局官网或“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
建议家长提前准备材料,并密切关注最新政策调整(每年可能有细微变化)。如需进一步帮助,可直接联系学校或花都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