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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中等职业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韶关市浈江中等职业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韶关市浈江中等职业学校针对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通常遵循广东省及韶关市的相关规定。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政策要点,供参考:

一、适用对象

非韶关市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韶关市工作或居住,需在韶关市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适龄学生。

韶关市跨县(区)流动人口子女:如户籍在韶关市其他县区,但实际居住在浈江区并申请就读的适龄学生。

二、基本条件

居住证明:父母一方需持有韶关市有效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或在浈江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如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父母一方在韶关市的工作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记录等)。

完成义务教育证明: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

三、报名流程

提交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房产/租房证明);

父母就业证明(如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等);

初中毕业证书或中考成绩单;

其他可能要求的材料(如计划生育证明等)。

报名时间:通常与普通招生同步,具体时间以学校或教育局通知为准(一般为每年6-8月)。

录取方式:根据中考成绩或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结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录取。

四、政策优待

学费减免:符合国家政策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约2000元)。

升学与就业:随迁子女毕业后可参加广东省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如“3+证书”考试),或直接就业,享受同等待遇。

五、注意事项

材料时效性:居住证、社保等需在报名前连续满一定期限(如6个月或1年),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动态调整:随迁子女政策可能随教育部门规定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学校或教育局(浈江区教育局电话:0751-***)。

咨询渠道

浈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0751-***

韶关市教育局官网或“韶关教育信息网”发布的最新政策。

六、特别提示

广东省近年推动“两为主”政策(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鼓励随迁子女平等接受职业教育。若政策有变化,请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建议直接联系学校或教育局获取最准确的指导,确保顺利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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