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荔湾区外语职业高级中学针对随迁子女的招生政策主要依据广州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是关键要点,供参考:
一、报考条件
学籍要求
随迁子女需具有广州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截至中考报名时)。
居住证要求
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需持有广州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在广州有合法稳定住所,如房产、租赁合同等)。
社保要求
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需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之一)并连续缴费满3年(截至中考当年的8月31日)。
合法稳定职业证明
父母需提供在广州市的合法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二、录取政策
招生计划
公办中职学校(含荔湾区外语职业高级中学)的招生计划中,随迁子女与户籍生统一录取,不单独设限。
录取分数线
随迁子女与户籍生执行相同分数线,但部分专业可能因学位紧张优先录取户籍生(具体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补录机会
若未达分数线,可参与中职学校的补录或选择民办中职。
三、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及子女户口簿、身份证;
广州市初中毕业证明及学籍证明;
父母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社保证明(连续3年);
合法稳定职业证明;
合法住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备案合同等)。
四、注意事项
政策时效性
以上政策基于2023年广州市中考政策整理,2025年可能有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学校或荔湾区教育局(电话:020-81957637)。
提前准备
社保、居住证等材料需连续满3年,家长需尽早核查是否符合条件。
特殊群体
港澳台居民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可能有额外优惠政策,可向教育局咨询。
五、联系方式
荔湾区外语职业高级中学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14号
荔湾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