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门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针对随迁子女的招生政策,通常遵循广东省及江门市的相关规定,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政策要点(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一、基本条件
身份要求
随迁子女指非江门市户籍,但随父母在江门市居住或就业的学生。
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江门市的居住证(或房产证明)、就业证明(如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学历要求
完成初中阶段教育,持有初中毕业证书。
二、报名材料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及父母页);
父母一方在江门市的居住证(或流动人口登记证明);
社保证明(通常要求连续缴纳一定期限,如6个月或1年)或合法就业证明;
初中毕业证及中考成绩单;
其他可能要求的材料(如租房合同、学籍证明等)。
三、录取政策
积分入学
部分学位可能通过积分制分配,积分项目包括父母居住年限、社保缴纳、职业技能、本地贡献等,需提前申请并核定积分。
自主招生
学校可能预留部分名额自主招生,通过面试或技能测试择优录取。
中考成绩
部分专业可能参考中考成绩,尤其是热门专业(如机电、计算机等)。
四、费用与待遇
随迁子女与本地生同等收费,无额外借读费;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国家助学金(需提供低收入证明);
享受与本地生相同的实习、升学机会。
五、注意事项
时间节点
每年4-6月关注江门市教育局或学校官网发布的招生简章,及时提交材料。
政策变动
近年可能放宽社保或居住证年限要求,建议直接咨询学校招生办(0750-xxxxxxx)或江门市教育局(0750-3503921)。
特殊情况
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或有额外便利政策,需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明等材料。
六、建议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社保和居住证时间需连续;
主动联系学校招生办,确认专业名额和具体要求;
关注“江门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官网获取实时信息。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提供更具体的情况(如户籍、父母就业类型等),以便针对性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