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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针对随迁子女(非本地户籍学生)的招生政策通常遵循广东省和汕尾市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执行。以下是常见的政策要点,供参考:

1. 报名条件

基本要求:随迁子女需在广东省内具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连续持有居住证(或实际居住)满一定年限(通常为3年及以上)。

学籍要求:需在广东省内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并取得毕业证书。

社保要求:部分情况下要求父母一方在汕尾市或陆丰市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等)满一定年限(具体年限以当年政策为准)。

2. 所需材料

父母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或实际居住证明)。

父母一方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合法就业证明(如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

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单及学籍证明。

其他可能要求的材料(如住房租赁合同、纳税证明等)。

3. 录取规则

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参加中考,按成绩择优录取。

部分专业可能有招生名额限制,建议提前咨询学校招生办。

4. 费用与待遇

随迁子女录取后,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与本地生一致。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或免学费政策(需提供低收入证明等材料)。

5. 注意事项

政策变动:具体条件可能因年度调整,建议每年4-6月关注陆丰市教育局或学校官网发布的当年招生简章。

提前咨询: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0660-XXXXXXX)或陆丰市教育局获取最新政策。

建议步骤

查询官方信息:访问陆丰市政府官网或“汕尾教育信息网”。

联系学校:拨打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电话确认细节。

准备材料:提前整理居住、社保、学籍等证明材料,避免遗漏。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提供更具体的情况(如子女当前学籍、父母工作性质等),以便获取更精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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