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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针对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通常遵循广东省及汕尾市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教育资源和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政策要点(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一、基本条件

身份要求

随迁子女指非汕尾市户籍,但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汕尾市居住并接受教育的适龄学生。

需提供父母(至少一方)在汕尾市的居住证(或户籍证明)及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如社保、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学历要求

完成初中阶段教育(报读中职)或高中阶段教育(报读高职),持有毕业证书。

二、所需材料

身份证明

学生及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且连续居住满一定年限,具体年限以当年政策为准)。

居住及就业证明

房产证、租房合同(需社区盖章)或其他居住证明。

监护人社保缴纳记录(一般要求6个月至1年)或合法就业证明。

其他材料

初中/高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单(报读中职需提供)。

汕尾市规定的其他材料(如计划生育证明等,视政策调整)。

三、招生流程

报名方式

网上预报名:通过“汕尾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平台”或广东省中职招生系统填报志愿。

现场确认:携带材料到学校或指定地点审核。

录取原则

优先满足本地生源后,剩余学位按积分或材料审核结果录取随迁子女(积分通常参考居住年限、社保缴纳时长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学费与资助

随迁子女与本地生同等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符合国家规定专业)。

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其他助学项目。

动态调整

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在报名前咨询学校招生办(0660-XXXXXXX)或汕尾市教育局官网查询最新文件。

五、咨询渠道

汕尾市教育局:官网或拨打0660-3390663

学校招生办:直接联系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获取具体招生简章。

建议提前准备材料并关注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6-8月),确保符合资格。如有特殊情况(如居住证未满年限),可尝试通过其他政策性照顾类渠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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