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韶关市技师学院针对随迁子女的招生政策通常与广东省及韶关市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具体政策可能因年度调整而有所变化。以下是综合现有信息的一般性政策要点,供参考:
一、基本条件(以2023年为例)
身份要求:
随迁子女指非韶关市户籍(或非广东省户籍),但随父母在韶关市居住、就业或就读的适龄学生。
需符合广东省或韶关市关于随迁子女的资格认定(如居住证、社保、学籍等要求)。
学历要求:
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具体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居住或社保条件(可能要求以下之一):
父母一方持有韶关市有效居住证;
在韶关市缴纳社会保险(如养老、医疗等)满一定年限(如6个月或1年);
学生在韶关市初中毕业并有连续3年学籍(针对中职类学校)。
二、报名材料
需准备以下材料(具体以学校或教育局通知为准):
学生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父母或学生本人);
社保证明或就业证明(如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
初中/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
广东省内学籍证明(如适用)。
三、录取政策
同等录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参与录取,按成绩或志愿择优。
学费标准:一般与本地学生相同,部分专业可能享受减免政策(如农村户籍或贫困生)。
中职教育优惠政策: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或免学费政策。
四、注意事项
动态调整:随迁子女政策可能随广东省或韶关市规定变化,建议每年咨询最新政策。
提前办理手续:居住证、社保等需提前准备,确保在报名前满足年限要求。
咨询渠道:
学校招生办:0751-8131021(韶关市技师学院)
韶关市教育局:0751-6919613
官网查询:韶关市人社局或教育局官方网站。
建议直接联系学校或教育局获取2024年或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以确保信息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