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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针对随迁子女(非广州户籍学生)的招生政策,通常遵循广东省及广州市的相关规定,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执行。以下是常见的政策要点和注意事项,供参考:

一、招生对象

基本条件

随迁子女需在广东省内具有初中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力)。

部分专业可能有年龄限制(通常要求15-18周岁)。

户籍要求

非广州户籍学生需符合广东省“随迁子女异地中考”政策,或满足广州市中职学校招生的随迁子女条件。

二、报名材料

随迁子女通常需提供以下材料(具体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学生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一方(或监护人)的广州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及复印件。

父母一方在广州市的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初中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证明。

广东省内中考成绩单(部分专业可能要求达到最低分数线)。

三、录取方式

中考统招:通过广州市中考系统填报志愿,按成绩择优录取。

自主招生:部分专业可能开放自主招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面试。

补录:未录满的专业可能会开放补录,具体时间关注学校通知。

四、费用政策

学费:随迁子女与本地生一般执行相同收费标准(约3000-6000元/年,视专业而定)。

减免政策

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籍学生可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

五、注意事项

政策变动:随迁子女政策可能随广州市教育部门规定调整,建议每年4-5月关注最新招生简章。

提前咨询: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电话:020-86417209)或访问官网(http://www.gzphars.com)确认细节。

居住证要求:父母居住证需在报名前连续持有满1年(部分年份可能放宽,需核实)。

六、其他途径

若不符合随迁子女政策,可考虑:

报读合作办学项目:部分与外省合作的专业可能放宽户籍限制。

成人教育或短期培训:学校可能开设非学历技能培训课程。

建议尽早准备材料并关注广州市教育局或学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以确保顺利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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