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针对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通常遵循广东省及清远市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教育资源和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政策要点(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一、适用对象
随迁子女指非清远市户籍(含外省、本省外市)且随父母在清新区内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的适龄学生。
二、基本条件
居住证明
父母一方持有清新区的有效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实际居住满1年以上(部分情况可能放宽,需咨询学校)。
稳定职业证明
父母一方在清新区的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记录等)。
学籍要求
初中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三、招生流程
报名时间
通常与本地生同步,每年5-7月(关注“清远教育信息网”或学校官网公告)。
材料提交
户口簿、居住证、就业证明、学籍证明、住房证明(租赁或房产)等。
录取方式
按积分排序或直接申请,优先满足符合条件且积分较高者(部分专业可能有名额限制)。
四、其他政策
学费标准
与本地生同等待遇,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符合条件者)。
部分特定专业或额外培训可能收费,需提前确认。
中考要求
需参加清远市中考,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部分专业可能放宽)。
动态调整
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提前1年咨询学校招生办(电话:0763-58XXXXX)或清新区教育局。
五、咨询渠道
清新区教育局:0763-58XXXXX
学校招生办:直接联系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官网或到校咨询。
线上查询:关注“清远发布”“清新教育”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信息。
提示:由于政策可能变动,建议尽早准备材料并与相关部门核实,确保符合当年招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