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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清远市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针对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通常遵循广东省及清远市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教育资源和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政策要点(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一、适用对象

随迁子女指非清远市户籍(含外省、本省外市)且随父母在清新区内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的适龄学生。

二、基本条件

居住证明

父母一方持有清新区的有效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实际居住满1年以上(部分情况可能放宽,需咨询学校)。

稳定职业证明

父母一方在清新区的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记录等)。

学籍要求

初中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三、招生流程

报名时间

通常与本地生同步,每年5-7月(关注“清远教育信息网”或学校官网公告)。

材料提交

户口簿、居住证、就业证明、学籍证明、住房证明(租赁或房产)等。

录取方式

按积分排序或直接申请,优先满足符合条件且积分较高者(部分专业可能有名额限制)。

四、其他政策

学费标准

与本地生同等待遇,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符合条件者)。

部分特定专业或额外培训可能收费,需提前确认。

中考要求

需参加清远市中考,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部分专业可能放宽)。

动态调整

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提前1年咨询学校招生办(电话:0763-58XXXXX)或清新区教育局。

五、咨询渠道

清新区教育局:0763-58XXXXX

学校招生办:直接联系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官网或到校咨询。

线上查询:关注“清远发布”“清新教育”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信息。

提示:由于政策可能变动,建议尽早准备材料并与相关部门核实,确保符合当年招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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