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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爱周职业高级中学随迁子女政策

湛江市爱周职业高级中学随迁子女政策(图1)

湛江市爱周职业高级中学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通常遵循广东省及湛江市的相关规定,以下是综合信息的整理:

一、基本政策依据

广东省政策

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高考需满足以下条件(参考高考政策类推):

父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连续3年以上);

在广东参加社保累计满3年;

子女具有当地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

湛江市执行细则

中考报名: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湛江的居住证明、社保缴纳记录(通常要求1-2年)及合法稳定职业证明。

中职录取:中职学校(含爱周职业高级中学)一般对随迁子女开放,但需符合市级统筹的招生计划。

二、爱周职业高级中学具体要求

招生对象

完成初中教育的随迁子女,持湛江市学籍或符合异地中考条件。

所需材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户口簿、父母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

社保缴纳证明(6个月至1年,以当年政策为准);

初中毕业证或学籍证明;

实际居住证明(如租房合同、房产证等)。

录取方式

通过湛江市中考统一录取,或参加学校自主招生(部分专业可能适用)。

三、注意事项

政策时效性:具体条件可能因年度调整,建议直接咨询学校或湛江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759-333XXXX)。

提前准备:居住证、社保等材料需提前办理,避免错过报名时间。

费用:随迁子女享受与本地生同等的学费减免政策(如符合国家免学费条件)。

四、咨询渠道

学校招生办:0759-22XXXXX(建议工作日拨打);

湛江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最新招生政策文件。

建议家长尽早与学校或教育局联系,确认当年最新要求,确保顺利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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