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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振华中等职业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韶关市振华中等职业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韶关市振华中等职业学校针对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通常遵循广东省及韶关市的相关规定,以下是综合整理的一般性政策内容,供参考:

一、招生对象

随迁子女定义:指非韶关市户籍(含外省、广东省内其他城市),随父母在韶关市居住并符合条件的学生。

年龄要求:一般为初中应届或往届毕业生(14-20周岁)。

二、报名条件

居住证明:父母一方需持有韶关市有效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

稳定住所: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或单位宿舍证明等。

社保或就业证明:父母在韶关市近1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或合法就业证明(如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

学籍要求:部分情况需原籍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三、报名材料

学生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明(如居住证、租房合同等)。

父母在韶关的就业或社保证明。

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

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及纸质版)。

四、录取方式

自主招生:通过学校官网或现场报名,审核材料后择优录取。

中考志愿填报:部分学生可通过韶关市中考系统填报志愿,按分数录取。

五、费用政策

学费减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免学费政策(农村/县镇户籍、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学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

六、注意事项

政策时效性:具体细则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0751-XXXXXXX)或访问韶关市教育局官网查询最新文件。

提前准备:材料需真实完整,避免因缺失影响录取。

特殊群体:残疾学生、精准扶贫对象等可能有额外政策支持。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浈江区(具体以官网为准)。

招生咨询:0751-XXXXXXX(建议工作日拨打)。

如需更精准的信息,建议直接向学校或当地教育局核实,以确保政策无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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