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职业技术学校针对随迁子女的招生政策通常遵循广东省及佛山市的相关规定,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政策要点(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一、适用对象
随迁子女指非佛山市户籍(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子女),在佛山居住并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的务工人员子女。
二、基本条件
居住证明
父母一方持有南海区有效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外籍人员需提供《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等合法居留证明。
稳定职业证明
父母一方在佛山市内的工作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社保缴费记录等)。
其他可能要求
部分专业可能有中考成绩要求或校内测试;
港澳台学生可能需要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身份证明。
三、招生流程
报名时间
通常与普通中考招生同步(每年4-6月),具体时间需关注学校或南海区教育局通知。
材料提交
户口簿、居住证、工作证明、学籍证明(如初中毕业证)等;
部分情况需提供社保证明(如连续缴纳1年以上)。
录取方式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本地生统一录取,按成绩或志愿择优录取;
部分名额可能通过自主招生或补录途径开放。
四、费用与待遇
学费与本地生同等待遇,按公办中职标准收费;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或减免学费政策。
五、注意事项
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直接咨询学校招生办(0757-8656)或南海区教育局(0757-8633)。
提前准备齐全材料,避免因证明不全影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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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进一步协助,建议提供具体年份或特殊背景(如港澳生、积分入学等),以便获取更精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