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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实验技工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中山市实验技工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中山市实验技工学校针对随迁子女的招生政策通常遵循广东省及中山市的相关规定,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政策要点(具体以最新文件或学校官方通知为准):

一、招生对象

基本条件

随迁子女需在中山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学籍(如初中就读于中山市学校)。

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年龄一般不超过18周岁。

户籍要求

非中山市户籍学生(含外省、本省外市户籍)均可报名,但需符合广东省随迁子女教育政策要求。

二、报名材料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具体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学生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中山市居住证(父母或学生本人)。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如父母一方在中山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

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

如有政策性照顾(如积分入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录取方式

自主招生:通过学校组织的报名及面试,择优录取。

中考志愿填报:部分学生可通过中山市中考系统填报志愿,按分数录取。

政策性照顾:符合积分入学、人才引进等条件的学生可优先录取。

四、费用说明

学费与本地户籍学生一致,享受同等减免政策(如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

住宿费、教材费等按学校标准收取,无户籍差异。

五、注意事项

政策变动:随迁子女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学校招生办(0760-xxxxxxx)或中山市人社局官网。

提前准备:尽早准备居住证、社保等材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

升学与就业:毕业生可参加高职高考(“3+证书”考试)或直接就业,与本地生同等机会。

建议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获取最新政策文件,或关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发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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