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南华技工学校针对随迁子女的招生政策,通常遵循广东省及国家关于随迁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的相关规定。以下是相关政策的要点总结(具体以学校最新通知或官方文件为准):
1. 招生对象
随迁子女:指非广东省户籍,但随父母在广东常住并符合条件的学生。
基本条件:
学生需在广东省内初中或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父母一方需在广东省内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社保一定年限(通常要求3年以上,具体年限以当年政策为准)。
2. 报名材料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部分材料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
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在广东省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及社保缴纳证明。
学生初中/高中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
广东省内学校就读证明(如学籍证明)。
3. 录取政策
同等录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按统一标准录取。
学费减免:部分农村或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或学费减免(需符合条件)。
4. 注意事项
政策变动:随迁子女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学校招生办或当地教育局。
提前准备:社保、居住证等材料需注意连续性和有效期,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报名。
5. 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办:可通过南华技工学校官网或电话咨询最新政策(如官网未更新,建议直接电话联系)。
教育局查询:广东省教育厅或所在地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相关文件。
建议尽早与学校或教育部门核实细节,确保顺利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