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切换]

清远市德圣健康职业技术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清远市德圣健康职业技术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清远市德圣健康职业技术学校关于随迁子女的招生政策,通常遵循广东省及清远市的相关规定,以下是综合信息的整理:

一、随迁子女报考条件(参考广东省政策)

基本要求

学生需具有广东省内初中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力)。

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持有清远市居住证(或广东省居住证);

在清远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如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在清远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如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社保要求(部分情况):

部分中职学校可能要求父母一方在广东省内累计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如1-3年),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二、报名材料

随迁子女报名时通常需提供:

学生户口簿、身份证;

父母一方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

合法住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初中毕业证或在校就读证明。

三、录取政策

同等录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参与录取,按成绩或志愿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一般与本地生源一致,部分专业可能享受国家减免政策(如农村/县镇非农户籍学生免学费)。

四、注意事项

动态调整:政策可能因年度或地区差异调整,建议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电话:0763-3XX XXXX)或清远市教育局(0763-336XXXX)获取最新文件。

提前准备:材料需提前准备齐全,尤其是居住证和社保记录可能需连续年限要求。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

访问学校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招生简章;

咨询当地教育局(清远市教育局官网可查联系方式)。

(注:以上为通用政策梳理,具体细节请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

老师为您推荐适合的学校 老师为您推荐适合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