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关于随迁子女的招生政策,主要依据广东省和汕尾市的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是关键信息整理:
一、政策依据
广东省政策:非本地户籍考生(随迁子女)需满足《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条件,包括:
父母一方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连续3年持有居住证。
学生本人在广东参加中考并具有3年完整中职学籍(中职部适用)。
汕尾市细化要求:通常要求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汕尾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如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等),且学生实际在汕尾居住。
二、中职部具体执行
招生对象:
完成初中教育的随迁子女,符合汕尾市中考报名条件。
部分专业可能对户籍有特殊要求,需参考当年招生简章。
报名材料:
父母及学生户口簿、身份证。
汕尾市居住证(父母一方)及社保证明(通常要求1-2年)。
学生初中毕业证、中考成绩单。
录取方式:
与本地生统一录取,按中考成绩或专业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部分名额可能向本地生倾斜,随迁子女竞争比例较高。
三、注意事项
动态调整: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需以毕业当年汕尾市教育局和学校官网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升学衔接:随迁子女完成中职后,若符合广东高考报名条件,可参加高职院校招生(如”3+证书”考试)。
四、建议操作
及时咨询:拨打汕尾职院招生办电话(0660-XXXXXXX)或汕尾市教育局(0660-XXXXXXX)确认最新要求。
材料准备:提前半年准备居住证、社保等材料,确保连续性和完整性。
关注时间节点:汕尾市中考报名通常在前一年11月,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同步进行。
(注:以上信息基于广东省通用政策及过往情况整理,具体执行请以2024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