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市电子商贸学校针对随迁子女(非东莞户籍学生)的招生政策通常依据广东省和东莞市的流动人口教育相关政策执行。以下是常见政策要点,供参考(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一、招生对象
基本条件:
随迁子女须在东莞市内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东莞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
父母一方在东莞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如社保缴纳、工商营业执照等)。
年限要求:
部分政策可能要求父母在东莞连续居住并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如1-3年),需咨询学校或教育局当年具体规定。
二、报名材料
通常需提供以下材料(示例):
学生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及复印件。
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
初中毕业证或在校证明。
东莞市初中阶段学籍证明(如适用)。
三、录取规则
积分入学:
部分学位可能通过东莞市“积分入学”政策分配,根据父母学历、社保年限、职业技能、纳税情况等累计积分,按排名录取。
自主招生:
学校可能预留部分名额自主招生,需参加校内考试或面试,具体比例和方式由学校制定。
中考成绩:
非户籍生可能需达到比本地生更高的中考分数线(视当年招生计划而定)。
四、费用说明
随迁子女录取后,学费一般与本地户籍学生一致(公立中职学校通常免学费,仅收杂费)。
不符合免费政策的学生可能需要按民办学校标准缴费。
五、注意事项
政策时效性:
随迁子女政策可能每年调整,建议在每年3-5月关注东莞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dgjy.net)或学校官方通知。
提前咨询:
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电话:0769-xxxxxxx)或东莞市教育热线(0769-23126112)确认最新细则。
备选方案:
若不符合公办学校条件,可考虑东莞民办中职学校,部分民办校招生条件相对宽松。
建议尽早准备材料并关注报名时间(通常与中考报名同步)。如需进一步帮助,可访问“东莞市政务服务网”查询流动人口教育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