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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罗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罗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关于随迁子女的招生政策通常遵循广东省和云浮市的相关规定,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政策要点,供参考:

一、招生对象

基本条件

随迁子女需在广东省内持有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持有罗定市居住证)。

完成初中阶段教育(或具有同等学力)。

需参加云浮市或广东省统一的中考,并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

户籍要求

非罗定市户籍的随迁子女,需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或云浮市“异地中考”政策要求(如父母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

二、报名材料

必备材料

学生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一方在罗定市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

初中毕业证或中考成绩单。

补充材料

父母在罗定的合法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社保证明(部分年份可能要求,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三、录取流程

网上报名

通过“云浮市中职招生平台”或罗定市教育局指定渠道填报志愿。

资格审核

由教育局或学校审核随迁子女报名材料,公示符合条件的名单。

录取原则

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部分专业可能需面试或技能测试。

四、费用与资助

学费

与本地生同等待遇,享受国家中职免学费政策(符合条件者)。

其他费用

住宿费、教材费等按学校标准收取。

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

五、注意事项

政策变动

具体细则可能因年度调整,建议在报名前咨询学校或罗定市教育局(电话:0766-XXXXXXX)。

提前准备

尽早办理居住证和社保,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录取。

如需最新信息,可直接联系:

罗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0766-XXXXXXX

罗定市教育局职成股:0766-XXXXXXX

建议关注学校官网或“云浮教育”微信公众号获取实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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