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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中等职业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南雄市中等职业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关于南雄市中等职业学校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通常参照广东省和韶关市的相关规定。以下是综合整理的要点,供参考:

一、入学条件

户籍要求

随迁子女(非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省内非韶关市户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父母一方在广东省内持有有效居住证,并在南雄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

父母在南雄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等)满一定年限(具体年限需咨询当地教育局)。

学籍要求

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学生,需提供初中毕业证书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二、所需材料

申请时通常需提交以下材料(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

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一方的居住证(有效期内)及复印件。

父母在南雄市的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或社保缴纳记录。

合法住所证明(如房产证、租房合同及备案证明)。

学生初中毕业证或原学校学籍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计划生育证明,视政策变化而定)。

三、录取政策

平等录取

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同批次录取资格,一般按中考成绩或学校自主招生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学费优惠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部分专业或需缴纳差额),具体以学校当年公布的资助政策为准。

奖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约2000元)或其他校内资助项目。

四、报名流程

网上预报名

通常在每年春季通过广东省中招服务平台(如“中考服务系统”)填报南雄市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现场确认

携带材料到学校或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录取通知

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按指定时间报到。

五、最新政策咨询渠道

由于政策可能年度调整,建议直接联系以下部门确认细节:

南雄市教育局:0751-3822***(电话可能存在变动,需查询最新号码)

南雄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通过学校官网或官方公众号获取联系方式。

广东省教育厅官网:查询《关于做好随迁子女在粤参加中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六、注意事项

部分紧缺专业或校企合作班可能有额外招生要求,建议提前了解学校专业设置。

居住证、社保等材料的时限要求可能每年微调,请务必提前准备。

建议家长提前半年准备相关材料,密切关注学校或教育局发布的招生简章,以确保顺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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