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为非广东户籍学生提供就读机会,但需遵循相关规定和流程。以下是具体指引:
一、基本政策依据
义务教育法保障:无论户籍,适龄残障儿童均有权接受义务教育,包括特殊教育。
广东省政策: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户籍学生需符合当地教育部门要求。
二、申请流程
联系学校或教育局
学校咨询:直接联系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电话:0753-2206735),了解最新招生政策及名额。
教育局沟通:梅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0753-2180815)可提供政策指导。
准备材料
学生及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残疾证明(残疾证或医学鉴定报告)。
居住证明:梅州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满半年以上)。
社保证明:部分情况需父母一方在梅州缴纳社保的证明(1年以上)。
既往康复或教育记录(如有)。
入学评估
学校会安排专业评估,确定学生适合的教育安置方式(特教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提交申请
按学校或教育局指定时间提交材料,部分学校需提前登记或排队(建议尽早联系)。
三、其他注意事项
融合教育选择:若希望就近入学,可申请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并向学校申请资源教室支持。
费用说明:义务教育阶段免学费,但可能涉及住宿费、餐费及个别化教育材料费。
政策更新:广东近年推动“两为主”政策(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公办学校为主),非户籍学生入学渠道逐步拓宽。
四、联系方式
梅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东山大道教育基地
梅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建议:提前半年准备材料,及时关注学校及教育局发布的招生简章,若有困难可寻求当地残联协助(梅州市残联:0753-2287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