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随迁子女政策,以下是综合整理的信息,供参考:
政策要点(以广东省及阳江市现行规定为基础):
申请条件
随迁子女(非阳春市户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父母一方持有阳春市有效的《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1年。
父母在阳春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如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部分情况需提供连续3年及以上本地社保缴费记录(以学校具体要求为准)。
所需材料
户口簿(学生及父母页复印件)。
父母一方的阳春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
父母的就业证明(如社保缴费清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
学生初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住房证明(如租房合同或房产证)。
录取流程
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参与招生录取,通常通过中考成绩或学校自主招生考试择优录取。
部分专业可能有名额限制,建议提前咨询学校招生办。
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部分学校针对成绩优异或有特殊技能的随迁子女提供奖学金。
建议操作:
直接咨询学校
拨打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电话(可通过学校官网或教育局获取),确认最新政策和材料要求。
关注官方发布
访问阳江市教育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阳江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
提前准备材料
确保社保、居住证等材料的连续性和有效性,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报名。
提示: 政策可能因年度调整,建议以申请当年的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