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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高级技工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兴宁市高级技工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关于兴宁市高级技工学校随迁子女政策,以下是整理后的详细信息,供参考:

一、报名资格

随迁子女定义:指非兴宁市户籍,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当地居住的适龄学生。

基本条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兴宁市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父母一方在兴宁市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如1年以上,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父母在兴宁市有合法稳定职业(需提供就业证明、营业执照等)。

学生本人具有初中或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二、申请材料

需准备的材料通常包括:

学生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近期证件照。

家长材料

居住证(父母或监护人)。

社保证明(连续缴费记录)。

就业证明(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证明实际居住)。

其他:学籍证明、技能证书(如有)等。

三、申请流程

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5-7月,具体以学校或当地人社局公告为准。

报名方式

线上:通过学校官网或指定平台提交材料。

线下:携带材料到校招生办现场报名。

审核流程:材料初审后,可能需面试或技能测试,最终录取结果由学校通知。

四、优惠政策

学费减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能享受与本地生同等的免学费政策(需符合国家免学费条件)。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约2000元)。

奖学金:成绩优异或技能突出的学生有机会获得校级或市级奖学金。

五、注意事项

名额限制:部分热门专业可能优先本地生源,建议提前咨询。

政策变化:每年政策可能有调整,需关注学校官网或梅州市人社局发布的公告。

咨询方式

学校招生办电话:0753-XXXXXXX(以官网信息为准)。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六、政策依据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实施方案》

建议:为确保信息准确,请直接联系兴宁市高级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或当地人社局获取最新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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