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远市技师学院作为一所公办技工院校,在招收随迁子女方面遵循广东省和清远市的相关政策。以下是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关键信息和建议:
一、主要政策要点
招生对象与条件
随迁子女需在清远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通常1年以上)。
初中或高中毕业生可报读中级技工班或高级技工班,需提供原户籍地学籍证明和中考/高考成绩。
所需材料
学生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一方在清远的居住证、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保局公章)。
学生学籍证明(如中考成绩单、毕业证)、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录取政策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包括免学费政策(符合国家减免条件者)。
部分紧缺专业可能优先录取,具体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二、操作建议
提前准备材料
居住证、社保缴费记录等需提前半年至一年办理,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报名。
关注报名时间
技师学院通常每年春季(3-4月)和秋季(8-9月)招生,需留意学院官网或官方公众号发布的招生公告。
咨询官方渠道
清远市技师学院招生办:0763-3608001(建议提前电话确认最新政策)。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63-3369515(获取技工教育相关政策)。
三、注意事项
政策可能因年度调整,尤其是社保年限、居住证要求等,建议报名前与学校或当地人社部门确认。
随迁子女报读高级技工班或预备技师班时,需满足更高学历或技能证书要求(例如中级工证书)。
如需更详细指导,可访问清远市技师学院官网或直接到校咨询(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蟠龙园)。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