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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中职部)随迁子女政策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中职部)随迁子女政策(图1)

关于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中职部)的随迁子女政策,目前主要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和佛山市相关招生规定(学校中职部位于佛山)。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政策要点,供参考:

一、适用对象

面向在广东省内合法稳定就业、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报考中职学校(含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培养等)。

二、基本条件

居住证要求

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内),且在佛山市连续居住满1年(截至报考当年)。

社保或经营证明

父母一方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等至少一种)累计满1年,或持有佛山市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满1年)。

学籍要求

随迁子女须具有广东省初中阶段学校完整3年学籍,或同等学力证明。

三、报考流程

中考报名

通过佛山市中考报名系统填报志愿,随迁子女身份需经教育局审核确认(提交居住证、社保/营业执照、学籍证明等材料)。

录取政策

中职招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考生同批次录取。

部分专业(如五年一贯制环保类专业)可能有面试或技能测试要求。

四、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中职部)特殊说明

专业范围

中职部开设环境治理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等专业,部分专业需具备初中理科基础或通过学校专项测试。

资助政策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农村、县镇非农、城市困难家庭等),另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五、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

提前办理居住证及社保缴费记录,确保材料在报考时满足年限要求。

动态调整

政策可能随当年教育部门通知调整,建议关注佛山市教育局官网或学校招生办公告。

咨询方式

联系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0757-81773122(工作时间咨询),或通过学校官网获取最新招生简章。

建议尽早与学校或当地教育局确认最新政策细则,确保报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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