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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附设中职班)随迁子女政策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附设中职班)随迁子女政策(图1)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附设中职班)的随迁子女政策主要依据广东省及广州市的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是关键信息整理:

一、政策依据

广东省政策: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在粤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中职教育。

广州市政策:参考《广州市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及中职教育相关补充规定。

二、入学条件

基本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积分入学:家长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并参加积分制服务管理,达到所在区要求的积分分值。

政策性照顾:符合人才引进、优抚对象等政策条件(如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

合法稳定住所与工作:家长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或自有)及就业证明(如社保连续缴纳满1年)。

三、申请材料

家长及子女户口簿、身份证。

广州市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合法住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合法就业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

学生学籍证明(如初中毕业证、原就读学校学籍信息)。

四、招生流程

网上报名:通常在每年4-5月通过“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或中职招生系统报名。

资格审核:由区教育局或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审核材料。

录取安排:按积分排名或政策照顾类别统筹安排学位。

报到注册:录取后凭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五、资助政策

免学费: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免学费。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六、特殊说明

艺术类专业:附设中职班可能有专业测试(如美术、音乐等),需提前关注学院发布的招生简章。

政策变化:建议每年4-5月通过学院官网(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或“广州招考网”查询最新政策。

建议步骤:直接联系学院招生办(020-34810201)或广州市教育局(020-22083783)获取最新、最准确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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