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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随迁子女政策

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随迁子女政策(图1)

广州市的技工院校(包括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针对随迁子女的招生政策一般遵循广东省和广州市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常见的政策要点和注意事项:

一、招生对象

随迁子女通常指非广州市户籍但在广州市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

父母条件:父母(或监护人)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定年限(通常要求累计3年以上)。

学生条件:学生需具有初中或高中毕业证(视报读层次而定),且在广州市有完整学籍(或符合随迁条件)。

二、报名材料

学生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一方在广州市的居住证、社保证明(如社保缴费记录);

学生学籍证明(如学籍卡、在读学校证明);

初中/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

其他补充材料(根据学校当年招生简章要求)。

三、优惠政策

学费减免:符合政策的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籍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免学费;部分城市户籍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或学校的奖学金、勤工俭学岗位。

升学与就业:随迁子女毕业后可享受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的就业推荐服务,符合条件的还可通过高职高考等方式升学。

四、注意事项

政策动态:每年的具体政策可能调整,需以学校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

提前咨询:建议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电话:020-83853909)或登录学校官网查询最新招生简章。

材料准备:尽早准备居住证、社保记录等关键材料,确保符合年限要求。

五、联系方式

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招生办

建议您直接通过以上渠道核实最新政策,确保信息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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