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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针对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主要遵循广东省及清远市的相关规定,以下是综合整理后的政策要点:

一、随迁子女入学基本条件

居住证要求

父母或监护人需持有清远市有效居住证,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居住证连续满一定年限(如1年以上)。

合法稳定就业或住所

父母一方需在清远市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或提供房产证明、租房合同等居住证明。

社保缴纳(视情况而定):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父母在清远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如养老、医疗等)满一定期限(如6个月至1年)。

二、报名材料准备

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具体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父母及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在清远市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营业执照等);

社保证明(如需);

学生学籍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

其他补充材料(如租房合同、本地住房证明等)。

三、录取政策

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随迁子女在录取时一般享受与本地户籍学生相同的政策,不单独设置名额限制,按成绩或志愿择优录取。

中职招生考试

需参加清远市统一的中职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考,并达到学校或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部分专业可能有面试或技能测试要求。

补录机会

若未达到分数线,可关注清远市教育局发布的补录计划,部分中职学校会根据空缺学位进行补录。

四、入学后待遇

学费与补助:随迁子女与本地生同等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符合国家规定专业);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需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或奖学金。

升学与就业:可参加广东省“3+证书”高职高考、对口单招等升学考试,就业推荐政策与本地生一致。

五、最新政策动态

2023-2024学年调整:广东省持续推进异地中职教育政策,建议关注“清远市教育局官网”或“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公众号,或直接咨询学校招生办(电话:0763-XXXXXXX),获取最新政策细则。

六、注意事项

及时报名:中职招生通常在每年5-7月进行,需提前准备材料并关注清远市教育局发布的招生时间表。

材料真实性:所有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伪造材料将取消入学资格。

区域差异:清远市内各区(如清城区、佛冈县等)政策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以学校所属区域的具体规定为准。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联系:

清远市教育局:0763-336XXXX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0763-XXX-XXXX

以上信息基于公开政策整理,请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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