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要求通常根据学生类型和学校资源设定,以下是一般性招生要求,具体以学校或教育部门当年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一、招生对象
年龄范围
一般为6-18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部分学校设有学前班或职高部,年龄可能适当放宽。
残疾类型
主要面向智力障碍、自闭症、听力障碍、视力障碍、肢体残疾等特殊需求学生(具体以学校开设的班型为准)。
户籍要求
优先招收清远市户籍学生,非户籍生可能需提供居住证或社保证明(视当年政策而定)。
二、报名材料
学生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证明);
残疾证或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儿童预防接种证明、体检报告;
近期免冠照片;
非户籍生需提供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等(根据政策要求)。
三、报名流程
信息登记
关注学校官网或教育局发布的招生简章,按要求填写报名表。
评估审核
学校组织专业评估,确定学生的入学能力和适宜的教育方式。
录取通知
通过评估的学生收到入学通知,办理注册手续。
四、其他说明
优先录取
部分学校对低保家庭、多重残疾学生或早报名者优先考虑。
特殊支持
学校提供个性化教育计划(IEP),部分开设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等课程。
咨询方式
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电话 0763-XXXXXXX(以官方公布为准)。
建议:每年的招生政策可能调整,报名前请务必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或教育局官方渠道核实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