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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中等职业学校随迁子女政策

始兴县中等职业学校随迁子女政策(图1)

始兴县中等职业学校针对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一般遵循广东省及韶关市的相关规定,旨在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以下是综合政策的概述及建议:

一、政策要点

入学条件

居住证明:父母或监护人需持有始兴县有效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部分情况要求居住证满一定年限(如6个月或1年)。

稳定职业证明:父母一方需提供在始兴县的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记录等)。

学籍要求: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持有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

报名材料

学生及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始兴县居住证及居住地证明(如租房合同、房产证等)。

父母的就业或社保证明(如近1年社保缴费记录)。

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单(如有)。

录取政策

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录取条件,按中考成绩或学校组织的入学考核择优录取。

部分紧缺专业可能优先录取或适当放宽条件。

学费及资助

学费标准与本地生一致,部分农村或困难家庭可申请国家免学费政策(每年约2000-4000元)。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约2000元)。

二、办理流程

预报名:关注学校官网或教育局公告,通常在每年5-7月开放预报名。

提交材料:按学校要求提交居住、就业、学籍等证明至招生办。

审核录取:通过材料审核后,根据成绩或考核结果发放录取通知。

三、注意事项

政策时效性:随迁子女政策可能随教育部门调整而变化,建议每年报名前通过以下渠道核实:

始兴县教育局:0751-3333XXX(具体电话需查询最新公示)。

学校招生办:始兴县中等职业学校官网或致电咨询。

材料准备:建议提前半年办理居住证及社保,确保材料完整。

特殊情况:如遇材料不全或政策疑问,可向学校或教育局申请协助解决。

四、参考依据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韶关市及始兴县年度招生工作通知(可通过“始兴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建议直接联系学校或教育局获取最新政策细则,以确保申请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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