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广东户籍学生报读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需满足以下条件,具体流程如下:
一、基本条件
身份要求
学生须为应届或往届初中毕业生(部分专业可能放宽至高中毕业生)。
如未满18周岁,需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清远市居住或工作。
证明材料
居住证:父母或本人需持有清远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社保或工作证明:父母一方在清远市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或提供合法稳定的工作证明(如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
学籍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
二、招生方式
中考统招
参加清远市中考,通过教育局平台填报志愿(需符合随迁子女政策)。
随迁子女政策:需满足以下条件(参考广东省规定):
父母一方在清远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
父母一方在清远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或经商纳税);
学生本人在清远市初中就读满3年并具有3年完整学籍。
自主招生
部分专业开放自主招生,可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报名(需通过学校组织的考试或面试)。
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5-8月,需提前关注学校官网或公众号通知。
面向外省专项计划
部分中职学校设有东西部协作计划或扶贫专项,外省户籍学生可通过当地教育部门推荐申请。
三、报名流程
提前准备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或工作证明)、初中毕业证(或在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申请
登录清远市中考招生系统填报志愿(中考统招),或直接到校招生办报名(自主招生)。
录取通知
统招由教育局统一录取,自主招生由学校直接通知录取结果。
四、注意事项
学费与待遇
非广东户籍学生学费与本地生一致,部分农村或县镇户籍学生可享受免学费政策。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约2000元)。
学籍与升学
在清远市就读期间可注册广东省中职学籍,毕业后可在广东参加高职高考(需满足“3年社保+学籍”条件)。
信息确认
每年招生政策可能有调整,建议直接咨询学校招生办(电话:0763-3XX XXXX)或清远市教育局(0763-336 XXXX)。
建议步骤:
确认是否符合随迁子女政策;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选择中考统招或自主招生方式报名;
及时关注录取结果并办理入学手续。
(如需最新政策,请访问清远市教育局官网或学校官网查询。)